朋友講開疫苗後遺症
政府在要人打針前
同意疫苗條款:
在接種疫苗後帶來任何狀況,接種者同意不向任何相關機構或人士之作為或不作為作出追究。
所以
有就被證實疫苗對人有損害
就算死亡 並發症 身體變壞
人民簽了同意書
都不能向任何相關使事追究
當時我見到這條款
立即拒絕..
真是簽左這同意書?
就算醫護以打疫苗為可打錯空氣針
或用錯其他針 或或染必都好
都無得追究..
邊有政府會講樣自保歉騙人民..
醫生自己去打 他們自己同意不追究是一件事
但迫人民打針 接受這些條款
甚至在不明條款下簽名打針為反工..
而家陸續出問題 都無得追究